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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农业农村计划财务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二

时间:2019-10-10 20:24:54来源:food栏目:农业 阅读:

扎实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不断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以来,江苏省聚焦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重点从专项整合、政策制定、任务设置、资金分配、绩效评价五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初步形成了一套规则明确、程序规范的财政支农专项管理机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强专项源头整合,构建系统全面的财政支农大专项体系

2018年底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紧紧抓住部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机遇,会同省财政厅对原农口部门及其他部门因职能调整转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管理的专项归并重组,整合设置了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农业公共服务、农田基本建设5个大专项,并由省政府发文明确,2019年预算规模达到76.42亿元。今年,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再次把握中央转移支付专项下达与江苏省转移支付专项安排时间吻合的时机,按照中央鼓励各级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安排实施的精神,将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动物防疫等补助、农田建设4个专项与江苏省5个专项统筹整合,制定出台了实施指导意见,实现部省专项政策统筹制定、资金统筹安排。

二、加强支持政策谋划,构建灵活高效的财政支农政策创设机制

明确界定各专项功能定位,避免专项间支持政策交叉重复。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聚焦农业产业兴旺,重点培育江苏省八个千亿元产业;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聚焦科技支农强农,重点支持农业科技研发、应用与推广;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聚焦农村生态宜居,重点支持农业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聚焦农业农村有效治理,重点保障农业生产经营安全;农田基本建设聚焦“藏粮于地”,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具体支持政策以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中央转移支付专项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印发的重点工作为指挥棒,围绕服务重大改革、重点工作,统筹设置,对连续实施满三年的试点政策,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安排。

三、科学确定工作任务性质,构建规则明确的工作任务清单设置机制

科学合理设立约束性任务与指导性任务,严格限制约束性任务规模,明确省级约束性任务制定规则,除发放农民直接补贴、省级竞争立项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与中央约束性任务类似的工作任务确定为省级约束性任务外,其余均为指导性任务,在确保绩效目标可实现的基础上,允许指导性任务在实施过程中统筹整合。经统计,2019年江苏省统筹整合后的5个省级以上大专项中,约束性任务为12个,占比为20%。

四、突出资金聚集统筹,构建重心下移的支农资金分配方式

严控省以上竞争立项资金规模,坚持主体资金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充分赋予基层自主权和资金统筹空间,2019年切块资金占比达到93.4%。进一步注重分配因素客观公正,除约束性任务资金按补助标准和任务量测算外,指导性任务资金主要以各地农业人口数、耕地面积、农林牧渔产值等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因素测算,2019年相关因素资金占比达到60%。切块市县的资金按大专项下达,省级不规定专项中各支持方向资金盘子和单体项目补助标准,由市县根据聚焦重点、集聚使用的原则自主确定,同时明确12个省重点帮扶县可跨专项统筹使用资金。

五、加强实施监督管理,构建与大专项改革相适应的绩效评价机制

以督促市县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为核心,加强目标制定、运行监控和结果评价,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评价制度。事前,规范目标编制,严格以中央下达的专项绩效目标、省委1号文件和省政府印发的重点工作中明确的考核目标为依据设定,既确保中央和省规定的目标刚性体现,也不给市县额外加压。事中,加强运行监控,以工作任务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调度为抓手,跟踪分析绩效目标可实现情况,对明显有偏差的及时要求市县整改。事后,注重结果评价,将目标实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纳入评价范围,在要求市县全面自评的基础上,省级根据年度情况抽取重点专项和地区组织第三方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专项支持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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