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农业农村计划财务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四
新一轮机构改革明确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工作,四川省积极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体制机制,探索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推动乡村振兴专项债发行 2018年8月,四川省发行了第一期“2018年四川省泸县乡村振兴专项债券”5亿元,成为全国首单乡村振兴专项债。之后,成都郫都区、眉山东坡区等地也相继发行了乡村振兴专债。两年以来,河南省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项目入库65个,发债规模340.57亿元;已发行37个,发行金额41.63亿元。 其中泸县乡村振兴专债分两期。一期项目建设期为2018年7月—2020年12月,总投资为30.31亿元,计划3年发行专项债募集16.32亿元。项目预期累计收益39.94亿元,主要是土地指出让收益,收益覆盖率为2.54倍。二期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2023年,总投资为66.91亿元,计划发行乡村振兴专债融资25亿元。项目收益主要来源于产业园白芷生态种植及深加工开发项目收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项目收入等5个方面,收益覆盖率为1.54倍。 在专项债发行过程中,四川省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吃透政策红利,盘活土地资源。2017年,市县对专项债券发行的认识不足,申请发行积极性不高。四川省指导既是农业大县又是产粮大县、政府债务风险较低且有积极性的泸县,充分利用贫困县土地指标跨区交易、宅基地改革试点等政策,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打捆包装,发行首期乡村振兴专债,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二是整合资源要素,创新收益模式。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推进资源要素、技术、人才向园区集中,强化基地提升、品牌创建、加工配套和科技支撑,完善产业化带动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集中打造优质现代农业园区,以项目建成后可用于经营的农业设施租赁和产业收入作为主要收益来源,支撑乡村振兴专债发行。 三是科学规范运行,倾斜重点领域。通过出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引,明确发债条件和流程。通过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沟通,首先对乡村振兴建设思路明确、措施合理地区在发债额度上进行重点倾斜;其次在审核专项债券项目入库时,对于投向乡村振兴领域的项目,给予加分政策,优先审核入库。 二、加强农业投资统筹整合 为解决各级财政投入分散、效率不高的问题,四川省全面开展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对交叉重复、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整合使用。 一是聚焦重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2017年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将省级财政农业专项整合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两大工程,重点支持七大方向。根据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打破处室界限,由计划财务部门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资金集聚效应,集中财力办大事。今年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28.98亿元,重点推进全省“10+3”产业体系、380万亩高标准农田、60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2个深度贫困地区农业园区、3000个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和17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建设。 二是因地制宜,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总纲,以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为支撑,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非畜牧大县畜禽粪污治理、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联合体培育等工作。2019年统筹中央财政资金10.56亿元。 三是典型引领,创新资金整合方式。四川省情多样,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不能“一刀切”,必须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典型示范、率先突破。通过深入调研,四川省提炼总结了一批统筹整合资金典型案例,推荐到市学习借鉴,引导全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坚持工作推进机制一体化、资金整合管理科学化,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在区级层面年平均整合涉农项目资金2.5亿元以上,为全省整合农业资金投入发挥了示范作用。探索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助力全域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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