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典型发言材料(下)
编者按: 2019年9月18日,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了全国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总结交流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今后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路和措施。浙江、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广东、云南、甘肃等10个省市介绍了各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现将上述10个省市的典型发言材料分两期摘编刊发,供各地参考借鉴、学习交流。本次摘编刊发山东、湖北、广东、云南、甘肃等5个省的典型发言材料。
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
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企业群众关切,扎实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突破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主要做到了以下“四个坚持”。
一、坚持换位思考,在“转变”上下功夫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了“345”的工作理念,形成了具有山东特点的工作格局。即当好新标杆、干出新作为、展现新气象;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群众获得感最强;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需不扰、结果评价。二是实施简政放权。做到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确定落实“四个减半”,即用三年的时间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再压减一半、办事环节平均减少一半、申请人提交材料平均减少一半、审批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一半。目前我省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的外,已全部放至县级主管部门。同时我们还将本属于省级权限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委托给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三是倒逼流程再造。变“部门窗口”为“综合窗口”,企业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变为“找政府”,全面推行“五个一”集成服务,即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热线“一线连通”、贴心帮办“一次办结”。四是树立容缺受理机制。在思想观念上把企业看成是好的、守法经营的,率先在市级层面实现100%容缺受理。
二、坚持标准规范,在“梳理”上下功夫
一是编制农业农村系统权责清单。组织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的权责清单,并以满足办好“群众眼中一件事”需求为原则,按照最小“颗粒化”标准,在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完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主项名称、子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三级十一同”。共梳理编制山东省农业农村系统权责清单事项328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92部,规范性文件39份。二是编制监管事项的实施清单。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强化落实监管责任,汇聚监管数据,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共编制实施清单60条,为下一步做好事项监管、汇聚相关数据打下良好基础。三是梳理审批业务系统。为做好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国务院部门相关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认真梳理现有办事系统,梳理出业务系统13个,为统一对接网上政务服务入口,真正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彻底打破“信息壁垒”、“数据烟囱”,打通数据共享通道创造条件。
三、坚持依法依规,在“清理”上下功夫
一是清理各种证明材料。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取消”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清理各种证明材料,取消了涉及3项政务服务事项的10项证明材料。目前,我厅已经不存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对保留的证明,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上一个政务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二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强化中介服务监管,组织对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的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就相关收费项目提出清理建议。三是推进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按照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工作要求,对涉及我厅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破除无效制度约束,确保有效制度供给,不断提高农业农村依法行政水平。
四、坚持便民服务,在“办理”上下功夫
一是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目前我省农业农村系统省级45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全部进驻省级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许可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经山东省政务服务综合应用系统办理的事项群众网上回复满意度达到100%。二是压缩办结时限。以“应办即办”为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结”为目标、“办就办好”为理念,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承诺办结时限均小于法定时限,基本实现“零跑腿”,方便了办事企业群众,行政效率明显提升。三是坚持审批服务有温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到放下身段、主动服务,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今年我们用两天的时间,为渔民捕捞海蜇审批发放近千个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我们还采取先发新证后交旧证的方式,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相当于在黄金捕捞季为渔民增加了7-15天的捕捞生产时间。四是优化流程再造。印发了《关于做好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县市逐级审核上报改为申请人直接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解决了层层报、来回跑、耗时长的弊端。五是减轻企业负担。采取政府集中购买服务的方式,免收企业检测费,免费邮寄证照,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推进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湖北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一是规范审批流程。按照湖北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编制了规范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和“行政许可事项审查细则”,并录入“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方便网上申请和受理。二是压缩审批环节。省级农业行政审批环节统一设置为“窗口受理”、“专业审查”和“领导审批”。三是压缩审批时间。所有省级农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14个工作日。目前,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准备在进一步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对审批时间再进行缩减。
二、规范行政审批管理
为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我厅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湖北省农业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许可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现场办结制、岗位AB角制等制度,严格执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的运行机制,及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需补充材料的事项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实时将审批进度在网上公开并短信告知申请人,使行政审批管理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四优一提”即:优化审批内容、优化审批环节、优化会审制度、优化审批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狠抓“一张网”建设
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的总要求,我厅“电子政务外网联通覆盖”事项要求覆盖率达到100%,目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100%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待电子印章制作完成后,所有审批工作可实现全程无纸化。我厅还按照省政务管理办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接入“鄂汇办”移动客户端的工作,争取实现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在移动客户端的办理。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一是强化服务理念。着力把行政审批改革的过程变成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过程,变成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二是强化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农业依法行政,将审批制度改革纳入农业法治建设轨道,坚持重大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三是强化权责一致理念。坚持在赋予权利的同时,加强监管,使权力与责任对等,完善行政审批监察制度,推行“一站式”审批,有效减少审批环节存在腐败机会,防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及腐败行为,有力保障农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有序进行。四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厅对权力事项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等各个环节进行流程优化和固化,都绘制内外运行流程图,相继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厅的廉政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取消下放事项有效衔接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按照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在减少审批事项,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同时,我厅着力构建下放事项无缝对接工作, 对下放事项我们不是放而不管、放而松管,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管方法。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监管。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服务,严守法律底线,该放的坚决放开,服务必到位;该管的坚决管好,监管不缺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既不擅自降低标准,也不另设门槛,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效推进;做好政务公开,并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做到全程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坚持科学有效监管。按照“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原则,做到简政不错位,利民不缺位,切实履行监管服务职责。随着“互联网+监管”的深入推进,构建监管信息大平台,推进监管事项全程网上查询、意见反馈等监管工作,严格按照职权范围要求进行操作。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原则,规范执法行为,杜绝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三是坚持智慧协同监管。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横向、纵向信息合作共享,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政策熟悉、业务熟练,对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要做到网上公开化,督办检查经常化,查询事项简易化,便于相关部门查询核实。在督办检查中,既进行内部工作人员督办检查,又搞好对下放的事项的督办检查,既开展网上督办检查,又开展现场督办检查。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和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对下放事项进行及时有效地跟踪协同检查,防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中的腐败行为。2018年,我厅在“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随机抽查15项24次,完成率100%。抽取执法监管对象161家,占比2.8%;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69人次,占比49.72,按要求完成了年度随机抽查任务。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我厅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通过“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等手段,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一、建立联审联批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今年五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厅办公室设立了“政务服务专班”,切实加强对“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将行政许可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两个服务单元与“政务服务专班”有效整合,强化分工,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建立联批机制。按照“信任在先,审核在后”的原则,只要申办主体提交的材料齐全,申请事项便立即转入后台办理,处室协同联办,并通过“广东省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督,有效约束和规范各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政务服务专班”人员居中协调促办,确保了政务服务事项均能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且有效缩短了办理时限,比法定办理时限压缩60%以上。对于某些特殊事项,创造性地开设了“代办制”,由相关职能部门代替申办者去办理相关手续,以更实际的举措,方便群众,提高服务效能。
二、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推行“中介服务超市”
在“数字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2018年,全省农业部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基本实现基本编码、实施编码、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等要素的“十统一”工作,实现了“三级四同”目标,不仅规范了全省的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还精简了办事材料。原广东省农业厅对23个事项简化申请材料47份,压缩率13.2%,原海洋渔业厅8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了34份材料。要求我厅66个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除3个涉及保密外,其他事项全部实现线上全流程办理、线下无缝对接,“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2018年我厅行政审批事项受理6856件,网上办理和办结率均100%。积极推行“中介超市”建设,全厅22个中介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推进公开、公平、共享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三、持续压减行政事项,推动“三少一快”目标
按照省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将原有的301项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委托、重心下移、移出权责清单等方式,拟压减(调整)275项、仅保留26项,大力压减行政事项,深化简政放权;发布《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取消有关证明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8号),进一步取消了8项证明材料;积极推进服务事项政务数据共享,通过前置机与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共实现161项政务数据的归集挂接,共享数据两亿九千多万条,为“三少一快”(即少填、少报、少走、快办)提供了强有力数据支撑;推进政务信息公示,申请人可通过实体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阅所有事项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加快推进实施证照电子化,逐步实现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免费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代录入、代快递、代接收”服务,每年为申请人免费寄送证书近800件。
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全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紧紧围绕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要求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六个一”行动的工作部署,以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以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目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业务审批能力、监督检查能力、政务服务能力,履职尽责能力得到全面加强。
一、加快受理过程标准化建设
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目标,制定简洁清楚、易于操作、便于监督的标准体系,实现行政许可规范实施。一是加快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2019年新组建成立了行政审批处,综合协调省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集中行使全厅的行政审批权,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对企业和群众实行一次告知、统一收件、网上派件、统一反馈、一窗发证。二是规范统一行政审批办理流程。牵头统一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明确审批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批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文件、材料、表格格式并提供范本,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省、州市、县、乡、村“五级十二同”要求规范审批事项、要件和流程。三是进一步简化要求压缩时限。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得有关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进一步精简程序、压缩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
二、加强审查过程标准化建设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许可运行及管理标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办事程序和服务行为,实现行政审批依法实施。一是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进行梳理再造,确立了由行政审批处要件审查、法律规范和业务处室实质审查、专业支持相结合的许可审查模式,确保审批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依法开展审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权限实施行政许可,杜绝随意操作,切实保障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在审批过程中得到充分有效落实。同时驻厅纪检部门将行政审批的时限、过程、结果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违法审批、越权审批、延误审批等行为严格追责。三是建立重大疑难审批问题会商机制。针对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建立了行政审批重大疑难问题会商工作机制,由行政审批处牵头,法规处、相关业务处室以及法律顾问四方共同参与,从业务规范、法律风险及社会效应等多个层面进行讨论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方出具审批意见,最大限度保障对重大疑难问题审批处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加大监管过程标准化建设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转变职能,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增强监管的有效性,突出服务的主动性,提高放权的含金量。一是加大事前介入力度。对于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生活安全的农药生产领域,在实地核查的过程中,审批人员以观察员身份全程参与,对申请企业的组织构架、从业人员、生产条件、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有具象的认识和感知,对专家评审过程有清楚的了解和把握,可以切实弥补书面审批存在的疏漏和不足,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2019年实现了审批人员对农药生产审批申请全环节介入全覆盖。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每月组织对审批通过的农资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对农药、化肥、种子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进行了重点检查,查清问题、摸清底数,进一步掌握我省农资领域生产经营现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并将结果公开,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常态化。配合发改部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监管和承诺制,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对企业承诺事项进行重点监管。
四、加速网络服务标准化建设
互联网平台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有效载体,依托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平台,加速政务服务网络化。一是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通知要求,牵头组织梳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政务服务事项,共梳理出省及省以下涉农行政许可77个主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公共服务1项,为“一网通办”的上线运行奠定基础。二是积极准备“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及相关工作。对拟上“一部手机办事通”的三个事项填报《“一部手机办事通”拟上线行政权力事项确认表》,同时积极参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组织梳理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完成第一批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采集,将行政审批网络化工作向纵深推进。
“放管服”改革是涉及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的深刻变革,面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的新要求,我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云南同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放管服”改革,靠实工作责任,加大改革力度,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重点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以“四办”改革为突破口,落实落细“放管服”改革措施,创造高效便民政务服务环境。
“一窗办”方面,厅系统所有依申请类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府政务大厅办理,建立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解决了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相互推诿等问题。“一网办”方面,制定公布了《农牧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开通了甘肃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和预审功能。目前我厅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可办率达到100%。“简化办”方面,严格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条件,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坚决清理了无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马上办”方面,公开发布了两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共17项,2018年共办理即办件23件,“最多跑一次”事项2415件。同时,对20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压缩,提速51.1%。
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19年继续对10项许可量较大的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监管实行年度随机抽查,组织各相关处室、单位制定公布了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结合农时和行业特点,对各事项适时开展了随机抽查。三是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认真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开规定,所有办结的行政许可信息都按要求在甘肃农业信息网《信息公开》栏目上进行了公示。截至6月底,我厅在甘肃农业信息网累积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8328条,同时及时向相关监管平台进行信息推送,促进信息共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为了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监督管理,规范许可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先后制定和实施了《行政许可综合办公管理办法》《行政许可综合办公规则》《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行政许可事项限时办结制度》《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管理规定》及《驻省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化制度,有效推动了厅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二是推进权责清单修订,为“放管服”改革提供基础支撑。根据机构改革完成后新的职能调整和划分,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新的要求,及时完成了权责清单的梳理和修订,为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涉农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强化“放管服”工作法制保障。为改变“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出现的部分区域性已不相适应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在地方立法部门的指导和部署下,进一步加强了涉农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修订工作。2016年,提请省人大、省政府修订了《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制定了《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2018年,提请省人大、省政府废止了《甘肃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9年,提请省人大完成了《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工作。
附件: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