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280号)

时间:2019-07-14 20:37:23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卫生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监督函〔2009〕280号
发布日期 2009-06-26 生效日期 2009-06-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http://www.12365.ln.cn/spaqsczr/zcfg/201007/t20100713_48195.html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新资源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09〕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使用已经卫生部公告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必须按照批准的要求使用新资源原料,其产品上市前无需报卫生部审核批准。

二、2009年6月1日起,使用已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

此复。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上一篇:卫生部关于柠檬黄使用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8〕406号)

下一篇:关于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修改及解释意见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图文欣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