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关于增加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0〕225号)

时间:2019-07-14 20:36:57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食监函〔2010〕225号
发布日期 2010-11-11 生效日期 2010-11-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审查部和检验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现决定如下:

增加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4家检验机构承担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工作;增加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家检验机构承担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检验工作;增加安徽省包装印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家检验机构承担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检验工作;增加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家检验机构承担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检验工作;增加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承担压力锅生产许可检验工作(检验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各检验机构在承担生产许可检验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指定的承检范围内开展检验工作,不得超范围检验。

二、在总局指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准确、高效地完成检验工作。

三、未经总局批准,不得擅自将有关检验工作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

四、对在检验工作中发现涉及人身健康的危害性质量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并及时报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质检总局。

五、在检验工作中,要注重经验和技术的积累,注重对检验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测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不断提高检验能力和检验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新增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联系方式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新增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联系方式

一、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9号

联 系 人:胡晓云

电 话:0791-8331420 13970966998

传 真:0791-8331420 0791-8321215

邮 编:330029

E-mail:jxszjy@jxzj.gov.cn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胜东路1号

联 系 人:王力清

电 话:0757-22802608

传 真:0757-22802609

邮 编:528300

E-mail:cestsp@vip.163.com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增补检验项目)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高新园杨柳北路1号

联系 人: 戚宁武

电 话:023-67952724 023-89232116

传 真:023-67591136

邮 编:401123

E-mail:zyb@cqjz.com.cn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增补检验项目)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4号楼

联 系 人:徐生坚

电 话:0571-85128860 13958039299

0571-85025759 0571-85020576

传 真:0571-85020577

邮 编:310013

E-mail:xsj@fytest.com

上述新增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检验范围见附表1。

二、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检验机构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

联系 人:何伟洪

电 话:020-89232892

传 真:020-89232871

邮 编:510330

E-mail:dq@gdqt.cn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4号楼

联 系 人:徐生坚

电 话:0571-85128860 13958039299

0571-85025759 0571-85020576

传 真:0571-85020577

邮 编:310013

E-mail:xsj@fytest.com

上述新增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检验范围见附表2。

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

安徽省包装印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安徽省桐城市梦谷路

联系 人: 吴雄杰

电 话:0556-6201945 13865563655

传 真: 0556-6201945 0556-6201604

邮 编:231400

E-mail:AHBZZJZX@163.COM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胜东路1号

联 系 人:王力清

电 话:0757-22802608

传 真:0757-22802609

邮 编:528300

E-mail:cestsp@vip.163.com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增补检验项目)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9号

联 系 人:胡晓云

电 话:0791-8331420 13970966998

传 真:0791-8331420 0791-8321215

邮 编:330029

E-mail:jxszjy@jxzj.gov.cn

上述新增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检验范围见附表3。

四、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6号

联系 人:邱志隆

电 话:024-25893257 15904095616

传 真:024-25893257

邮 编:110022

E-mail:ychylh@sohu.com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增补检验项目)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9号

联 系 人:胡晓云

电 话:0791-8331420 13970966998

传 真:0791-8331420 0791-8321215

邮 编:330029

E-mail:jxszjy@jxzj.gov.cn

上述新增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检验范围见附表4。

五、压力锅生产许可检验机构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4号楼

联 系 人:徐生坚

电 话:0571-85128860 13958039299

0571-85025759 0571-85020576

传 真:0571-85020577

邮 编:310013

E-mail:xsj@fytest.com

附件: 质检食监函[2010] 225号附表.xls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上一篇:关于增加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1〕192号)

下一篇:关于增加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2〕203号)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图文欣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