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具有里程碑意义,做好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具有特殊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现制定如下要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便民的审批服务体系”为目标要求,以推进立法协调、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审批服务为重点,实现“从注重农业法治向注重农业农村法治转变,从注重政策促进向注重政策和法治促进并重转变,从注重产业发展保障向注重乡村全面发展保障转变”,大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根本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立法协调
1. 加快推动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粮食和农产品供给、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将制定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头等大事,全力以赴、抓紧抓实。发挥乡村振兴促进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单位的职责作用,做好草案征求国务院部门意见工作,梳理研究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推动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 积极推动重要涉农法律法规立法进程。以现有农林牧渔等涉农法律为基础,开展重大立法问题研究,进一步强化重要领域、重要事项立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强跟踪协调,推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提请国务院审议并公布实施。参与粮食安全保障法、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工作。
3. 统筹做好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制定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膜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研究起草生猪屠宰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配套规章。适应实践需要,修订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部门规章。
4.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构建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具体措施,把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衔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我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大力推进执法监督
1. 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促和指导地方全面整合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整合组建省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职能,以农业农村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2. 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建设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指导各地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研究提高农业行政执法办案能力的措施办法和工作机制。指导地方落实综合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建设,完善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手段提升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落实国务院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着装政策,尽快实现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形象。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统计,定期发布综合执法典型案例。继续开展综合执法示范创建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开展农业行政执法重大问题研究。
3. 不断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指导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法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修订发布农业农村系统推行“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督促地方细化自由裁量基准,坚决防止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涉农法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4. 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依法审理和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组织和指导机关司局和各省区市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出庭应诉。总结复议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提醒和指导相关单位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农业依法行政能力。
(三)大力推进普法宣传
1. 推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督促业务主管司局按照《农业农村部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制定行业普法计划,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及时组织相关司局对重点涉农法律法规制修订内容进行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2. 推动普法向基层延伸。按照全国普法办部署安排,切实推动宪法和涉农法律进农村。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社会覆盖面广、基层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各地开展农业农村普法专题调研,做好“七五”普法收官评估工作。
3. 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让领导干部学法有目标、有重点、可量化、可监督。综合运用培训、讲座、征文等形式,加强机关的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4. 不断创新方式普法。以微视频、动漫等生动形象的方式解读涉农法律法规,在新媒体、新平台上广泛宣传,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组织的法治宣传作品征集、普法创新案例推荐评选等活动,展示农业农村普法成果成效。
(四)大力推进审批服务
1.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安排,持续推进全国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交流总结、宣传推广各地推进改革经验做法。继续研究论证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事项,推进许可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优化整合。按照国务院要求研究梳理农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做到清单以外无许可。
2. 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坚持“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工作原则,探索推动条件成熟的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电子化审批,为申请人减负担增便利。推动“三减一优”行政审批服务便民活动常态化。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非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回复、接办分离、限时办结。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水平,修订大厅管理制度。
3. 加强审批监督评估。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第三方评估,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指标体系,评估成效和问题。继续召开审批服务监督员座谈会,开展“审批服务开放日”试点,畅通政企沟通机制,听取专家以及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落实国务院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安排,确保年底前全面建立“好差评”制度体系。聚焦具体许可事项开展深入调研,系统提出落实方案。
4. 开展权责清单研究。研究起草农业农村部权责清单,明确我部权力边界,确保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开展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专题研究,借鉴地方和部委做法,进一步理清权责清单的法律性质、内涵外延及实施机制。
三、保障措施
始终坚持机关党建与行政业务、政治思想与业务能力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观大势、谋全局、抓大事,凝心聚力,务实笃行,发扬风清气正、团结奋进、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司风,依法履职尽责,奋力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乘势而进,不断开创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新局面。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局下行动,自觉围着全面小康大局转,奔着乡村振兴全局干,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到本职工作岗位上,为业务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
第二,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双周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等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持续升级、不断扩容,为推动业务工作提供理论素质保障。
第三,提升制度执行力。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在贯彻执行制度中提高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第四,依法履职尽责。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和顺应农民需要这两个基本点,自觉对标对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项目标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抓手,把党中央部署的重要举措及时纳入工作日程,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强化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指导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效能,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力度广度,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用法治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五,提高党建质量。紧紧抓住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核心任务和根本要求,积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运用好“铸魂补钙”支部工作法,落实好“八个一”工作机制,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不断创新党建活动方式方法,丰富党建活动内容,提升学习吸引力和效果,用党建工作新成效推动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