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压减任务提前完成
为深入践行“两山”理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持续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推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积极开展海洋捕捞渔船压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十三五”以来全国已累计拆解渔船20414艘,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压减任务。
我国是世界渔业大国,水产品产量和渔船数量均居世界首位。长期以来,渔船规模过大与渔业资源衰减的矛盾是制约我国捕捞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因素。从1987年开始,国家对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并分别于1992、1997、2003和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下达了“八五”、“九五”、“十五”和“十二五”期间“双控”目标。2017年12月,我部经国务院同意印发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国压减2万艘海洋捕捞渔船的总任务。
为落实国务院要求,我部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认真总结,深入调研,大胆改革,不断创新,指导各地持续推进渔船压减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国内油价补贴政策改革,重点支持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将补贴标准从每千瓦2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调整优化补贴方式,改革完善管理办法,保障项目实施效果。2016—2019年,国家累计下达减船转产专项补贴资金55亿元,是建国以来国家在捕捞强度控制方面的最大规模投入。各地在国家资金基础上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广泛宣传动员,鼓励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在我部和地方各级渔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海洋捕捞渔船数量逐年减少,有效降低了捕捞强度。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减船工作力度,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针对个别地区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功率压减进度缓慢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强化省际间任务协调,确保按时完成“十三五”全国海洋捕捞渔船功率压减任务。同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提前谋划“十四五”渔船管理思路,不断提高渔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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