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农计财发﹝2019﹞3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直属单位,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能力,结合“十三五”以来《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组织实施情况,并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相衔接,我部对《规划》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重大农业科学工程建设布局
针对农业农村领域的重大科技瓶颈问题,按照需求导向、精准布局和严格选项的原则,调减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种质资源精准评价大型科研设施(装置)建设,以及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热带农业有害生物、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共实验设施建设等4个项目。
二、完善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布局
为更好地推进我国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进一步强化农业领域长期定位观测监测站点的技术集成研究和示范功能,开展新品种、新产品和新技术的集成试验研究与示范,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的通知》(农办科〔2018〕3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的通知》(农办科〔2019〕28号),增加国家种质资源渭源观测实验站等81个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调减农业部核辐射农业生物科学观测实验站等21个项目。
三、优化农业科学试验基地建设布局
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战略,聚焦区域性农业发展关键性科技问题,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增加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园改扩建、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兰考试验基地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三亚科研试验基地等3个项目。调减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荥阳试验基地等12个项目。
请相关单位根据《规划》项目布局调整情况,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合理申报投资规模,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够尽快执行,尽早发挥投资效益,避免资金闲置。
附件:《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年)》项目布局调整表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 农计财发﹝2019﹞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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