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在浙江宁波召开
9月18日,全国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在浙江宁波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总结交流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改革的思路和措施。
会议指出,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农业农村部门职能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必然要求,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保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统一认识,坚持把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切实增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推动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坚持贯彻党中央决策、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创新驱动、转变发展理念,厘清审批界限、明确监管权责,勇于担当作为、用心承诺服务,通过精简审批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服务质量打通堵点难点,以“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了农业农村市场活力和创新创造动能,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企业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认真研究并着力推动解决。
会议强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立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需要,适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更高标准,把握五个方面目标要求: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二是始终立足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方法,持续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四是正确处理“放管服”三者关系,努力增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五是大力加强改革的法治保障,加快完善改革的配套制度体系。
会议要求,全国农业农村系统要牢记为农民谋幸福、为乡村谋振兴的初心使命,发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树立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统筹协调的理念,落实好“五个进一步”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精简许可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办事质量效率;进一步强化改革协同,确保上下联动衔接;进一步完善措施保障,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会上,浙江等10个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就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各省市区与会代表调研考察了基层审批服务大厅和审批服务对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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