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多措并举优化审批服务助力农业企业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春耕生产农资的有效供给提供了切实保障。
一、精准施策,协调解决企业复工难
(一)分类解决许可证照到期延续。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围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农药生产经营、肥料登记以及种畜禽、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许可证照到期延续、变更、换发、年审等具体情形,有针对性地提出容缺受理、延期办理、承诺制办理、顺延有效期、临时免除部分程序等解决措施,同时加强事后监管复核,促进复工复产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
(二)依法保障发布实施权责清单。黑龙江省以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等地为试点运行涉农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业务事项办理的具体标准,作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的统一样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梳理农业农村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形成农业农村系统“三级四同”权责清单初稿,并以清单为基准,清理调整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坚决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额外的证明事项,做到管理服务“零收费”、额外证明“零要求”。
(三)联动协调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山西省充分应用市县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成果,建立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与农业农村局协调配合的服务模式。贵州省完善部门间协同联动的服务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与服务保障,推动实现农业审批事项马上就办、一次办成。吉林省专门召开农业行政审批工作视频会,制定了支持企业复产复工的五条措施。上海、浙江、西藏等省区针对重点保障类农业企业采取下发复工指引、调度复工情况等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二、创新服务,不断推进审批便民化
(一)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四川、甘肃、宁夏等省区农业农村部门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政务服务端等,推动实现审批事项全上网,网上事项线上审全程办,满足企业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办事需求。青海自治区推广使用“青松办”手机APP进行“掌上办”,开通自助服务区推行“自助办”,依托邮政快递开展“快递办”,公开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窗口单位电话进行“咨询办”。辽宁、江西、福建、广西、广东等省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多个许可事项采取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评审。
(二)优化程序精简材料。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梳理审批流程,通过简化程序、精简材料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后续生产经营提供便利。江苏、福建等省区对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需要产品复核检验的,临时免除或暂缓样品复核检验程序。北京、河南、海南等省区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现场评审的事项,依据相关材料及真实性承诺书临时免除抽样检测、现场评审等环节。广东省对“农药生产许可审批”等12个审批事项实现“免证办”,大力精简材料。
(三)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福建省大力推广电子证照的使用,审批事项办结后同步生成许可证件的电子证照,推送至福建省电子证照库供申请人查询下载,电子证照效力等同于纸质证照。广东省狠抓数据治理工作,推动数据共享汇聚,加强信用监督,截至3月16日,省级事项12个证照已全部实现电子证照签发。
三、特事特办,绿色通道提高复工率
(一)疫情相关特办速办。河北、河南、青海等省区针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防疫消杀、农产品供应和调动等亟需申办的行政审批和其他权力事项采取即报即办、特事特办,第一时间满足防疫所需。黑龙江省对5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进行重新评估,行政审批承诺时限由900个工作日压缩至388个工作日,优化比例达57%。广东省对“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等事项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审批时限平均压缩2/3以上。
(二)创新审批绿色通道。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农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农资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业务实行专人办理,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辽宁省对春耕生产所需重要生产资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先受理、加急办理,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农资供应和农业生产。天津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企业急事急办,有序安排专家现场评审,实现了许可的无缝衔接。安徽省合理简化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并对企业的申请材料采取一定的容错机制。
(三)转变方式靠前服务。山东省打造“店小二”“保姆式”服务模式,运用新媒体手段提高技术服务和信息汇总工作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建立企业咨询服务微信群、QQ群等,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和发起人,及时在群中发布相关政策措施,有效调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企业生产信息,及时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安徽、贵州等省区对确需现场办理的急件快件,通过电话预约、微信预约、网上预约,由窗口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办事需求。山西省采取“就近办、身边办”,对确需现场检查的审批事项,委托或组织市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统一抽样、封样,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业务不中断、质量不下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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