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昨天,苏州市食安办公布了最新一期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据了解,在本次抽检的388批次食品中,有2批次不合格,均为火锅内油条铝的残留量超标。其中,张家港市杨舍西城太辣火锅店的油条铝残留超标6.8倍,张家港市杨舍西城捞王火锅店的油条铝残留超标4倍。
据介绍,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对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作出规定,小麦粉及制品(除油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托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在油炸面制品中也明确了严格的食用限量规定。
另外,本次抽检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以酸值、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苯并(α)芘为主)、乳及乳制品(以三聚氰胺为主)等产品全部合格。而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组织了现场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不合格食品和相关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临近春节,特别的想家,想家的时候思绪就不容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