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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病死猪腩肉“加工”成牛腩贩卖

发布日期:2015-08-07  来源:羊城晚报   浏览次数:21216

【阅读提示】:牛腩很美味,但江门居然有人用牛油、香料和老抽把猪腩肉做成牛腩的样子,用来伴粉和面来卖,而且用的还是病死猪肉。近日,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就对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特大贩卖“病死猪肉”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 据羊城晚报消息(记者田恩祥,通讯员黄雯清、朱晓燕报道)牛腩很美味,但江门居然有人用牛油、香料和老抽把猪腩肉做成牛腩的样子,用来伴粉和面来卖,而且用的还是病死猪肉。近日,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就对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特大贩卖“病死猪肉”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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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会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章于新会区会城丰安里22号民宅私设屠宰场。2013年至2014年8月期间,被告人陈某章伙同刘某章、罗某丽、梁某华三人向江门市内各镇的养猪场或养猪散户低价或免费收购病死猪,然后运输至私宰场进行屠宰,并以每斤1.5元-5元不等的低价,销售给食品厂、餐饮店等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陈某声、马某明等21人明知陈某宗等人屠宰、销售的是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肉,仍以低价收购,再转手销售他人,或者直接用于销售或加工成食品再销售。经检验,上述病死猪肉均呈猪圆环病毒Ⅱ型核酸阳性。

  “贩卖死猪肉的张某盛开始送几斤肉给我做肉饼,做出来的肠粉有猪臭骚味,我就没继续用,”涉案同德路某小食店的老板尹某介绍,“后来她教我用牛油、香料和老抽把猪腩肉做成牛腩,猪头骨熬汤用来伴粉和面来卖。这些深红色的猪腩肉她以每斤8元卖给我。”

  新会法院依法对陈某宗等25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其中对陈某宗等2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1千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对罗某丽等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和单处罚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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