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稻香村商标战再掀波澜 北稻被判停止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

时间:2018-11-01 11:34:36来源:food栏目:食品常识 阅读:

原标题:稻香村商标战再掀波澜 北稻被判停止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

南北稻香村商标争夺战又有了新进展。10月12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对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稻香村)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稻香村)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被告北京稻香村停止在其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并赔偿原告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115万元。

判决内容显示,被告北京稻香村侵犯了原告苏州稻香村第35299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据悉,苏州稻香村所持有的352997号注册商标,即由“稻香村”和拼音首字母“DXC”组合成的圆形图案,商标注册于1989年。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北京稻香村在涉案商品包装上载明的“稻香村”文字标识,与苏州稻香村使用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混淆,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据了解,苏稻与北稻在商标方面的纠纷已长达十余年,两家的商标纠纷主要围绕着“稻香村”商标使用权等方面展开。2015年,北京稻香村起诉苏州稻香村,苏稻随即发起反诉。至今,苏州稻香村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东城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等地5次对后者发起诉讼(北京3起,苏州2起)。(胡可璐)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上一篇:一周食品观察:消费升级趋势未改 两项食品新规正式实施

下一篇:日本小镇唱活一本“农业经”

相关推荐
  • 消协提醒:老年消费者应谨防保健食品消费陷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