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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酒也能傍大牌? 侵权被撤销商标!

时间:2019-07-14 12:51:45来源:food栏目:质量管理 阅读:

近期,一场长达7年之久的葡萄酒品牌“木桐”对“穆桐”案迎来了终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定,世界知名葡萄酒品牌罗思柴尔德“木桐”(MOUTON)胜诉,而上海班提酒业有限公司使用的“穆桐”因易造成商品混淆而将被撤销商标。北京高院指出,消费者通常将相关葡萄酒品牌及酒庄称为“木桐”及“木桐酒庄”,可见文字“木桐”在引证商标中构成显著识别部分。此外,系争商标“穆桐”与引证商标显著识别部分“木桐”读音完全相同,容易认为彼此商品来源于同一主体或存在特定联系,进而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治滨海律师团: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不知商品侵权 销售是否担责?

法治滨海律师团:根据《商标法》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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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ood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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