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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09号)

时间:2018-11-04 08:40:50来源:food栏目:指导意见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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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17〕109号 发布日期 2017-08-07 生效日期 2017-08-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js.gov.cn/jsgov/tj/bgt/201708/t20170825521247.html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冷链物流运作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为导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为支撑,以规范强化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保障食品消费安全,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冷链物流资源的跨区域自由流动。发挥政府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的引导、扶持和监管作用,为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优化供给,补齐短板。加强关键环节的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平台建设,提升物流装备水平,强化要素保障,加快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等突出短板,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

创新驱动,提升质量。以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大力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积极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创新冷链物流发展模式,提升冷链物流行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完善标准,规范发展。加快冷链物流标准的研究、制定与推广,完善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强化冷链物流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安全检测和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初步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设施先进、标准健全、绿色低碳、上下游有效衔接的冷链物流体系,培育和打造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行业影响力大的冷链物流企业,生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显著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标准研究推广,着力规范管理服务。

加快冷链物流标准制定与推广。依托国家现有的各类冷链物流相关标准,加快研究和制定符合冷链物流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并配合国家研究制定对鲜肉、水产品、乳及乳制品、禽蛋类、冷冻食品等易腐食品温度控制的强制性标准,并加强推广应用。鼓励冷链物流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联合制定高于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操作管理规范,并积极争取转化为地方标准,乃至上升为国家标准。组织冷链物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加强相关标准宣传和推广实施。(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委、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进一步规范冷链物流管理与服务。积极推动冷链运输设施和技术装备标准化,加快标准化托盘、周转箱、冷藏箱等运载单元在冷链物流运输、仓储和配送流程中的应用。落实生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制度。按照国家冷链物流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制定适合我省冷链物流发展需要的地方服务管理规范。加快形成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技术标准和温度控制要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卫生计生委、农委、质监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二)完善基础设施网络,补足冷链物流短板。

强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农产品产地和源头市场,以预冷、低温储藏、保鲜、初加工设施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依托生鲜农产品产销衔接区,推进冷链加工基地与物流集散中心建设。依托国际贸易枢纽节点,建设进口肉类及海鲜冷链物流分拨中心。依托大中型城市消费地,引导在城市周边规划布局一批长短途冷链运输有效衔接、查验与监控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生鲜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

加快补齐农产品产地终端短板。针对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终端“最后一公里”短板,重点围绕果蔬、水产、肉类等主产区,建设一批结构合理、设施先进、节能环保、高效适用的冷藏冷冻库。完善生鲜食品消费终端“最后一公里”的配送服务体系,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建设完善停靠接卸冷链设施,鼓励商场超市配置冷链终端存储服务系统,加强面向城市消费的冷链配送设施和冷链物流服务网点建设。加快打造集采购分销、温控仓储、检验检测、冷链运输、加工配送、展示交易、电子商务、终端连锁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程温控供应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农委、食品药品监管局、邮政管理局)

(三)壮大冷链物流企业,创新经营管理模式。

加强冷链物流主体培育。培育一批组织化程度高、专业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龙头企业。鼓励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加强农产品产业链资源共享,优化冷链供应链,拓展增值服务功能。支持快递物流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冷链物流综合服务。重点推进大型农产品生产流通、连锁商超、餐饮企业开放冷链物流体系,提供社会化、网络化的冷链物流服务。鼓励冷链物流平台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深度合作。支持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网络,积极开展国际冷链物流合作,提升冷链物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开展冷链物流的多式联运,支持中欧、中亚班列开展国际冷链运输业务。(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推进冷链物流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生鲜温控供应链,推广“连锁直销+冷链配送”“网络化冷库+生鲜加工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型冷链物流运作模式。积极探索生鲜农产品领域的融资租赁、集中授信等供应链金融模式。加快构建生鲜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冷链物流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建立对接产销、供需的大数据分析中心,实现精准营销、高效配送。鼓励快递物流企业与农村生鲜电商协同发展,加快建设涉农电商平台,发展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邮政管理局、质监局、金融办)

(四)完善公共平台建设,提升冷链信息化水平。

加快构建冷链物流公共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冷链物流,着力整合冷链仓储、冷藏车辆等物流资源,建设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全程温控、车辆跟踪、货物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冷链物流公共信息交易平台。依托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资源,加强区域间、政企间、企业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的冷链物流信息平台。(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农委)

着力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广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冷链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应用,建立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系统平台,促进冷链物流服务过程的智能化、可视化、一体化。推进冷链物流系统软件的开发与应用,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配备车辆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控制系统。提高冷链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加强冷链物流大数据在行业监管、企业经营中的应用。(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农委)

(五)加快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冷链装备水平。

加快开发应用冷链物流先进技术。积极运用低碳技术发展绿色冷链物流,促进绿色安全、节能环保技术在低温仓储及运输中的应用。鼓励企业按照国际低能耗、零ODP(消耗臭氧潜能)标准要求,使用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发展新型蓄冷材料,采用先进的节能和蓄能设备。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对绿色防腐技术与产品、新型保鲜减震包装材料、节能环保多温层冷链运输工具等的自主研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环保厅)

大力提升冷链物流装备水平。重点加强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仓储智能货架、自动化分拣、全程监控追溯系统等冷链物流装备的推广。提升改造大型冷库的封闭式站台、电动滑升式冷藏门和防撞柔性密封口等设施,实现全封闭式作业。提高冷藏运输车辆专业化、轻量化水平。加速淘汰不规范、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取缔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支持冷链物流企业购置新能源冷藏车、重型冷藏保温车等先进运输车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研究“小型可装卸式恒温箱”等新型设备在运输中的运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质监局)

(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行业监督管理。

推进冷链物流管理体制创新。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快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和承诺制,精简程序,优化流程,为开办冷链物流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结合冷链产品特点,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查验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整合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依法向社会公示冷链物流企业注册登记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失信信息等监管信息,建立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信息共享为手段、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南京海关)

加强冷链物流行业监督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建立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农产品质量追溯链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的监督和不定期抽查,健全冷链物流控制管理体系。研究将配备温度监测装置作为冷藏运输车辆出厂的强制性要求,在车辆进入营运市场、年度审验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对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评估。探索建立全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食品制冷和温控记录设备的使用。(责任单位:省农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省级层面冷链物流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共同推动全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开展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工程,明确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服务水平高、行业影响力大的冷链物流示范企业,加强对先进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平台建设等领域的示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农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扶持。

各级政府要增加财政投入,统筹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冷链物流示范企业及冷链保鲜设施、冷藏运输工具、冷链物流技术研发、产品质量认证和追溯、冷链物流标准制定及标准化示范、冷链物流平台建设等冷链物流项目。通过投资入股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带动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针对制约冷链物流行业发展的突出短板,探索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监局、金融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冷链物流园区优先列入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衔接。对符合规划的重点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合理安排用地。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积极支持。加强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标识管理。指导完善和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项目支撑。

继续加快推进列入《江苏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50个重点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对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跟踪调整。继续筛选一批辐射能力强、技术水平先进、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冷链物流新项目列入重点冷链物流项目库,进一步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各设区市要加强对省重点冷链物流项目的协调推进和跟踪调度,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注重人才保障。

充分发挥我省科教人才优势,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校企合作的冷链物流培训和实验基地。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积极推进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在职培训,强化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冷链物流管理能力培养,形成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冷链物流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把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发展作为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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