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草产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69号)

时间:2018-11-04 08:40:48来源:food栏目:指导意见 阅读:

发布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甘政发〔2012〕69号 发布日期 2012-05-29 生效日期 2012-05-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草产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快推进草产业发展,为全省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省草产业发展的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启动振兴奶业苜蓿产业发展行动、完善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内容、实施黄土高原综合治理规划等重大机遇,按照“扩大规模、拉长链条、做强产业、提高效益”的思路,用产业化的思维和循环经济的理念谋划草产业发展,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组织化为方向,以农业结构调整、技术支撑和工作创新为动力,加强统筹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推动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把我省建成草业大省、草畜强省。

二、基本原则

(一)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制定完善草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投入草产业,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政策扶持、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草产业开发格局。

(二) 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制定草产业发展规划,把草产业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明确责任,稳步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 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立足全省草产业发展实际,以牧草种植面积较大、草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市县为重点,发挥各区域的潜力和优势,加快建设以陇中为中心、以陇东和河西为两翼的草产业基地,逐步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草产业发展格局。

(四) 系列开发,提高效益。坚持走布局区域化、种植规模化、品种优良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加工精细化的路子,构建草产业发展平台,延长草产业发展链条,实现种养加、产加销的有机结合,提高草产业的附加值。

(五) 强化创新,龙头带动。加强草产业发展的技术、制度和机制创新,培育、组建龙头企业和产业联盟,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模式,提高草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省人工种草面积达到2500万亩,其中多年生牧草达到2180万亩,苜蓿种植面积达到1000万亩,牧草良种化率达到80%以上,草产品加工产能达到180万吨,牧草种子田面积达到100万亩。到2020年,全省人工种草面积达到2800万亩,其中多年生牧草达到2600万亩,苜蓿种植面积达到1200万亩,牧草良种化率达到90%以上,草产品加工产能达到200万吨,牧草种子田面积达到120万亩,把我省建成西北乃至全国重要的紫花苜蓿生产基地、防灾减灾饲草料储备基地,成为草业大省和草业强省。

四、重点任务

(一) 加强牧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强牧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以陇东、陇中为主,分别建设陇东紫花苜蓿、陇中紫花苜蓿、甘肃红豆草、岷山红三叶等豆科牧草良种繁育基地;以河西、甘南为主,建设黑麦草、披碱草、老芒麦、燕麦等禾本科牧草良种繁育基地。“十二五”期间,建设各类牧草良种生产基地50万亩,建设优良牧草品种引进培育试验站3处、区域品种试验基地4处、草种加工厂5个。

(二) 加快建设规模化草产业基地。选用适宜牧草良种,组装推广牧草丰产栽培技术,探索不同区域牧草高产栽培模式,建立标准化牧草丰产栽培示范区、核心区和辐射区,扩大牧草面积,提高牧草品质。“十二五”期间,重点在全省建设三大草产业基地。即在酒泉、张掖、武威等市建设河西草产业基地,以白银、定西等市为主建设中部草产业基地,以庆阳、平凉等市为主建设东部草产业基地。通过新建和改造,使全省规模化、标准化草产业基地发展到2500万亩。

(三) 积极推进草产业产业化经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推动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大力扶持一批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注重培育龙头企业,组建草产业“联合舰队”,发挥带动作用。支持生产加工规模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产品研发,促进草产品生产加工由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降低生产成本,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打造企业品牌,提升企业实力,使之真正成为草产业发展的龙头。引导、帮助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实行订单种草、建设生产基地,带动种养大户和广大农户种草,建立互相协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产业化机制。“十二五”期间,要改建牧草生产、加工企业10个,新建牧草生产、加工企业10个,使牧草加工规模达到180万吨。

(四) 强化草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要依托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省草原生态研究所、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等教学、科研、推广单位和有实力的草业企业,整合省市县科技资源,采取现代育种材料和技术,加快培育适应我省不同区域的牧草品种,加强牧草新品种的推广,抓点带面、组装推广牧草丰产栽培及加工、贮藏等先进技术,提高草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加大对企业和农户的培训力度,提高发展草产业的技能和水平。制定牧草栽培、加工、贮藏及运销等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草产业发展。

(五) 加强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各级农牧业服务机构,推进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从供种、播种、田管、收割、加工、贮藏、运销、质检、信息、技术推广和培训等方面,为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全面加快草产业发展步伐。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发展草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切实强化领导,统筹协调,全力落实好各方面的工作。要成立发展草产业的工作机构,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制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要认真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走出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草产业发展之路。

(二) 加大政策扶持。各地政府要把草产业发展纳入循环经济发展扶持范围,加强财政支持和信贷支持,在充分运用好国家牧草良种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对草产业生产加工规模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及种草大户给予适当扶持。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要向草产业发展适当倾斜,以贴息方式支持草产业加工项目。要把草产业生产加工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对草产业生产加工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及种草大户购置秸秆饲料收获、生产、加工等机械设备给予贷款支持。积极鼓励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投资草产业,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对草产业生产加工企业的建设用地应优先供应。要减免草产业生产加工企业电力增容费等费用。

(三) 强化监督管理。紧紧围绕草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采取定期检查、适时抽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草产业发展的督促检查,确保草产业发展有序进行。科学制定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草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严格草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管理,加强审计监督,严防挤占、挪用、截留,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四) 加强宣传教育。各地政府要加大草产业发展的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板报、宣传车、培训班、现场会等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有关草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典型经验、成功模式和模范人物,宣传发展草产业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着力营造发展草产业的良好环境。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上一篇:湖北省粮食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实施意见(鄂粮食文[2008]99号)

下一篇: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下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事权事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产〔2015〕43号)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图文欣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