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关于施行《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等4个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配套文件的公告(2013年食字第4号)

时间:2018-11-03 18:36:38来源:food栏目:指导意见 阅读:

发布单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2013年食字第4号 发布日期 2013-03-12 生效日期 2013-03-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bjtsb.gov.cn/infoview.asp?ViewID=39659

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市质监局制定的《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北京市食品委托生产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惩戒现场公示规定》4个配套实施文件,已经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现予公告,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2.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3.北京市食品委托生产管理办法

4.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惩戒现场公示规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12日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上一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2〕130号)

下一篇:关于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意见(粤府(2012)76号)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图文欣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