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关于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8-11-03 18:36:36来源:food栏目:指导意见 阅读:

发布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2-11 生效日期 2018-02-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关于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厅(局)、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5]89号),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现提出如下意见。

附件:

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关于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指导意见.PDF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上一篇: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6〕12号)

下一篇: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7〕127号)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图文欣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