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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花鸡没有鸡”涉事店铺已停业整顿,店铺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000元

发布日期:2024-05-07  来源:潮新闻客户端   浏览次数:115

中国食品网讯

“叫花鸡没有鸡”,五一期间,旅游的博主“夏若浅沫”和家人在河坊街一家长沙臭豆腐店购买了三只叫花鸡,其中一只当场打开并食用,另外两只带回家后,发现只有土、没有鸡。5月5日,潮新闻记者到杭州河坊街现场了解情况(点击这里了解),而当日下午,上城区市场监管局也发布通报,称“开展调查处理中”。(向记者帮报料戳这里

5月6日中午,当记者再次来到河坊街时发现,涉事的三通铺均已关闭。

“关门了啊。”当记者询问涉事店铺的情况时,附近的店主纷纷聚了过来,都忙着各自的生意,一下子都没注意该店铺开没开。


记者 盛锐 摄

在记者的询问下,旁边一位店主给记者算了笔账,这个地段的店铺房租一天都得三四千元,关门一天损失蛮大的,“估计至少得关到市场监管处置完毕吧,要是在算上罚款,损失大。”

对于有网友提出是不是错拿了模型的猜测,一位同样做餐饮的店主也表示,餐饮模型的价格比实体还贵,“比如这种臭豆腐的模型,一个就得几百块。”


记者 盛锐 摄

随后记者也去了一家同样售卖叫花鸡的店铺,店铺摆放的样品上都写着“模型”二字,“叫花鸡的模型不贵,都是黄土做的,不过费时费力的。”

今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涉事商户已停业整顿,店铺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000元。

事件发生后,该局第一时间到河坊街涉事商户开展现场检查、制作笔录,并同步受理消费投诉,联系消费者进行调处。现场检查发现,涉事店铺中除了对外售卖的叫花鸡外,还有17个叫花鸡展示样品,平时摆放在商铺柜台对外展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结合消费者实际购买情况,该商家向消费者赔偿1000元,通过工作人员已转交至消费者手中。

目前,该案件正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办理。“后续我们将根据立案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涉事店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金岚说,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对河坊街开展全面相应检查,包括重点检查6家售卖叫花鸡店铺,以及其他食品、餐饮售卖商铺,督促商家诚信经营。

“当天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对该店铺进行了检查。”河坊街的管理方上城区皇城小镇管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河坊街上共有售卖叫花鸡的店铺7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所有店铺正在售卖以及在库房的叫花鸡进行了抽样调查,并联系店主进行调查,“具体调查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准。”

该工作人员表示,后续皇城小镇管委会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起,对街区所有商铺开展检查,并加强诚信经营的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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