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安全 » 安全预警

正文

浙江这3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

发布日期:2024-05-06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41

中国食品网讯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2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为乐清市保丰超市有限公司乐清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天怡奥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钙西湖藕粉(未添加蔗糖),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品中的霉菌超标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产、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而导致产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分别为宁海县西店熊夕祥切面店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海县倩南牛肉面馆购进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干样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脱氢乙酸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粮食加工品中不得使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