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安全 » 安全预警

正文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6期)

发布日期:2024-05-01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396

中国食品网讯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方便食品薯类膨化食品蛋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4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31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高淳县桠溪镇建明日杂商店销售的砀山梨,其中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成贤街连锁店销售的菠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市浦口区遇见麻辣烫店自行消毒的砂锅(复用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致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自制咸肉,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迈皋桥老街集贸市场有限公司程祖珍销售的黄鳝,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南京市雨花台区徐春生食品店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南京市蜀寻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消毒的菜碟(复用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八、南京市江宁区秦源蛋品批发部销售的鹅蛋,其中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