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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八期)

发布日期:2024-04-25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1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小辛庄你型我塑理发店(招牌:杨师傅炸串炸鸡;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19号-4〈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北京皖来京小吃部(招牌:皖来京小吃部;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安福街43号)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晋味香传统面食文化有限公司(招牌:手擀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四合新村西侧4-1号)擅自将凉菜间改为他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录科众民信息咨询中心(招牌:香卤熟食;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录科胡同20号)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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