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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5期)

发布日期:2024-04-19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140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方便食品薯类膨化食品蛋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0类食品4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1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秦淮区正义宗牛肉汤馆使用的红薯粉丝,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栖霞林发菊蔬菜店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江宁区农吾家餐饮店使用的橙子,其中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鼓楼区康莲辉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市栖霞区仙紫酒店使用的酸菜(酱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南京市建邺区薛凤英初级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江宁区韩右左火锅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香蕉,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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