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1期)
发布日期:2024-03-27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836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酒类等4类食品1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六安市裕安区涂玉华柠檬鱼餐饮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天猫醉花茗旗舰店(经营者为宁国市盛世易佰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的、标称安徽兰诗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圆红枣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安庆市岳西县粥膳坊饮食店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淘宝爷爷家的蜜12年老店养生养颜(经营者为济南诺之成经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安徽众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梅山楂桑葚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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