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深度观察 » 热点聚焦

正文

3·15专题 | 提醒:保健食品没那么“神乎”

发布日期:2023-03-17  来源:辽宁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175

中国食品网讯

 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用保健食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一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看清保健食品标签上标注的保健功能,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二
 
  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应依法取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注册号/备案号,每种保健食品都有唯一的注册号或备案号。
 
  三
 
  消费者要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进行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四
 
  消费者要到合法正规的药店、超市、专卖店等店铺选购保健食品,店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上要明确注明“保健食品销售”,购买后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五
 
  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药店等途径,查看网页上公布的店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以及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
 
  六
 
  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经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七
 
  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谨防将没有“蓝帽子”标识的普通糖果、普通饮料、普通奶粉等宣传为保健糖果、保健饮料、保健奶粉,谨防以免费赠送、免费旅游、免费体检等方式虚假宣传保健功效等消费陷阱。
 
  八
 
  消费者可以可以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查询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对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或者宣传内容存有疑问的,立即向12315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