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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23-03-17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92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冷冻饮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10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79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等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三角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鑫斯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酱汉堡面包(酸奶味酱夹心),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淘宝金广兴(经营者为茂名市茂南区正基百货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茂名龙海海蜇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油海蜇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佰乐厨神餐饮有限公司武林厨神大厦分公司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中山市石岐区刘二丫东北饺子馆使用的汤菜盘和炒菜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蒸武弘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碟和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中山市石岐区小城大餐食店使用的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东莞市望牛墩锦惠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建哥蔬菜档销售的白豆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蔡记蔬菜档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莱美百货商品零售(潮州市枫溪区)超市销售的香葱,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佛山大沥振兴路分店销售的标称贵阳恒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南头镇翰霖海鲜档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化州市石龙商业有限公司下郭福万家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新兴县东成镇家真味食品厂生产的脆甜荞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吴川市长岐良田农品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吴川市天然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香辣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新兴县邻居超级商场有限公司天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大山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姬松茸,总砷(以As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小榄花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武江区喜姐炸串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臭豆腐锅),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饶平县永瑞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省金福门油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00%纯小榨浓香菜籽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增城淇淇雪冰淇淋商店销售的标称仙桃市沙湖楚丰食品厂生产的原味奶(牛奶味雪糕),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韶关市宏昌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碧城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新密市大隗丰园食品专业社生产的香酥脆小麻花(花椒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莞市万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日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酥味沙琪玛,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中山火炬开发区惠之选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三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味沙琪玛,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广东新港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金平区富隆食品厂生产的黑芝麻酥糖,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天奕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市缪氏兄弟实业有限公司委托阳江市品香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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