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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桂在真打”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件公布

发布日期:2022-12-09  来源:崇左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229

中国食品网讯

 案件1.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江州区红缨幼学托育校外托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食品案
 
  2022年5月10日,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崇左市江州区红缨幼学托育校外托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275名托管幼儿及公司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该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食品及工具、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凭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梁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6月9日,凭祥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梁某某销售的食品青头鸭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青头鸭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当事人销售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青头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4号)第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市场 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凭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案例3.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大新县童泰母婴生活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奶瓶、奶嘴案
 
  2022年6月23日,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大新县童泰母婴生活馆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有一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奶瓶、奶嘴在销售;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4.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大新县赵有林农资经营部销售侵犯“红牛”注册商标专用权复合肥料案
 
  2022年7月7日,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新县赵有林农资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销售侵犯“红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复合肥料;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红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复合肥料103包、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扶绥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茶柳农药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量不合格肥料案
 
  2022年4月15日,扶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扶绥县茶柳农药店开展农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有待售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量不合格的肥料,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扶绥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批次肥料19包、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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