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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丨爱吃烧烤的你,这份消费提示,请查收

发布日期:2022-08-08  来源:吉林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708

中国食品网讯

 世界上没有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事儿,如果有就两顿!
 
  为使消费者吃得开心、放心、安心,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向广大消费者作如下提示:
 
  入夏以来,烧烤业进入消费高峰期,每当夏季到来,各种形式的烧烤食品成为群众最为喜爱的饮食和消费方式,三五好友开怀畅饮,“撸串儿”成为了聚餐的主流种类。烧烤食品虽然好吃,但不宜常吃,每次食用量也不宜过多。夏季食用烧烤食品尤其应注意食材卫生状况,在此我们也将烧烤食品容易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汇总并给予广大群众消费提示。
 
  1.一些路边流动的露天烧烤经营者由于流动性大,经常更换经营地点,有的为了节约成本会把一些劣质肉类经过牛油、羊油和一些调料的浸泡增香,并且使用嫩肉粉等添加剂使得原本低劣的肉吃起来细嫩。
 
  2.烧烤肉类在高温烧烤过程中一旦出现焦糊就不要入口,因为肉类在经过高温后会产生一种叫作杂环胺的物质。它是一类可诱导癌变的化合物,烧烤时间越长,温度越高,产生的杂环胺就越多。所以对于烧烤时间过长出现焦糊的就不要入口。
 
  3.没有熟透的肉类谨慎食用,一些“三分熟”“生拌肉”等没有完全熟透的食品可能会有一些寄生虫或病毒的存在,给食用者埋下隐患,如布鲁氏病菌就和食用没有熟透的肉类有关,患者常伴有发热,关节、肌肉疼痛,全身乏力、多汗等症状。
 
  4.流动摊贩经营随意,基本都属于无照经营,经营者无健康证,消费者无从知晓摊贩的健康情况。竹签可能重复使用,并且竹签与金属签相比不易清理并且容易残留病菌。烧烤原料没有正规进货手续,个别原料甚至来源不明。餐饮垃圾随意丢弃存放,卫生条件差给食用者带来健康隐患。
 
  综合以上几点提示,建议广大群众到正规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在食品经营场所消费时,应主动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餐后一旦出现胃肠不适、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不要私自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应当主动拨打电话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病历卡、化验报告、可疑食物等相关证据。餐饮服务提供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小贴士
 
  杂环胺:70年代末,人们发现从烤鱼或烤牛肉炭化表层中提取的化合物具有致突变性,对烤鱼中主要致突变物的研究表明,这类物质主要是复杂的杂环胺类化合物(Heterocyclic amine),例如,咪唑喹啉(Imidazoquinoline,IQ)和甲基咪喹啉(Methylimida-zoquinoline,MelQx),这类物质也是煎牛肉提取物中致突变物质的主要成分。
 
  布鲁氏杆菌(Brucella):是一种革兰氏阴性的不运动细菌,无荚膜(光滑型有微荚膜),触酶、氧化酶阳性,绝对嗜氧菌,可还原硝酸盐,细胞内寄生,可以在很多种家畜体内存活。布鲁氏杆菌会引起布鲁氏杆菌病,简称布病,它是一种人畜共患的慢性传染性疾病,危害较大。在我国该疾病的主要传染源为牛、羊、猪 3 种牲畜,其中以羊型布鲁氏杆菌对人体的传播性最强,致病率最高,危害最为严重。布病主要损害人、畜的生殖系统和关节,对畜牧业的发展以及人类健康产生了较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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