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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4期)

发布日期:2022-08-08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52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7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771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江门市兴华酱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味极鲜酿造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潮州市湘桥区名都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广东扬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杏仁露(蛋白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标称梅州市马图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茶,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标称广州市雀天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式红茶,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中山市横栏镇裴大秀蔬菜档销售的本地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东莞市长安海文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含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含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
 
  (二)韶关市优佳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山市真英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真英雄椰子汁饮料,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三)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汀城百货商行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深圳市宝安区舒记干货批发商行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佛山市顺德区众联好又多百货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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