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深度观察 » 热点聚焦

正文

如何认别“泸州酒”鱼目混珠

发布日期:2021-11-29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微信   浏览次数:391

中国食品网讯

11月26日,《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正式修订印发,在使用申请、管理、监管及保护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进一步规范全市白酒生产经营秩序,保证泸州酒的质量特色,促进白酒产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使用申请方面,《办法》制定了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申请流程,并明确:全市白酒生产企业均可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名称,同时符合泸州酒的相关质量技术要求。
 
  规范管理方面,《办法》说明了泸州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范围,提出了规范使用要求,并要求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名称、原材料、生产工艺、质量特色、印制使用等方面加强日常监管。
 
  在执法保护方面,《办法》规定,企业需要使用“泸州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建立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台账等生产经营记录档案。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两年内未使用的,停止其使用专用标志权限。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泸州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监督检查,提高对获准用标企业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检。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擅自扩大“泸州酒”专用标志使用范围、擅自印刷专用标志包装广告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