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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第二期)

发布日期:2021-09-14  来源: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72

中国食品网讯

8月30日至9月2日,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安排,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源头治理, 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餐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持严管、严控、严罚的高压态势,高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对辖区连锁品牌门店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 北京门城小馆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鱼你在一起)。当事人未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2日。
 
  2 北京春園餐饮有限公司(老家快餐)。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2日。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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