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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五一”期间旅游景区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23期)

发布日期:2021-06-25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42

中国食品网讯

“五一”期间,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旅游景区专项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膨化食品调味品淀粉淀粉制品蜂产品14大类食品共119批次食品,检出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大类食品共5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问题。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井冈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胡伢子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幼笋尖(生产日期:2020/08/24),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井冈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胡伢子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幼笋尖(生产日期:2020/11/21),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井冈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安市井开区源人德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碳烤有机笋,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井冈山市茨坪井冈华联精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爱进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葛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井冈山市茨坪井冈华联精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爱进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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