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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26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2号)

发布日期:2021-06-24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73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6类食品112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99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市武隆区金川土特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球盖菇(干制品),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重庆市武隆区芙蓉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城跑山鸡(五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市南岸区红辣椒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北京烤鸭味豆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庆市家顶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冬瓜糖,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重庆宏图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潼南区莲花西路百家优购百货超市销售的黄腊丁,五氯酚酸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七)潼南区莲花西路百家优购百货超市销售的乌鱼,五氯酚酸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八)重庆市合川区瑞山西路市场蔬菜区48、49、66、67号摊位李祖云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九)重庆市钱大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金通大道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酉阳县冰雨粮油批发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一)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临时农贸市场内冯中全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二)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彭水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三)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国际农贸城冷链市场09a区附6号张银国销售的鸡肉,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四)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国际农贸城冷链市场9a-48号吴久凤销售的鸡肉,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五)酉阳县一百超市麻旺店销售的小米椒,氧乐果、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六)酉阳县齐贵林水果店销售的鸡血李,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七)九龙坡区苏尔玛百货超市销售的韭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八)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152号F幢7#商场A、8#商场A何念成销售的鸡蛋,金刚烷胺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九)永川区伍芬兵食品经营部生产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重庆市江北区万丰二村36号(康乐花园1栋)1-4层陈晓颜生产的米线(米粉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中路2号张小洪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二)重庆菜贝贝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三)重庆菜贝贝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四)重庆三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涪清路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五)沙坪坝区福荣达食品超市销售的基围虾(淡水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六)黔江区绿会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姜,铅(以Pb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七)巫山县大昌镇黎斌干货店销售的白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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