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栖霞市老高面食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发布日期:2021-04-20 
来源:栖霞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798
中国食品网讯:
2020年11月18日,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栖霞市老高面食店生产经营的“原味火烧”、“甜味火烧”和“地瓜面馒头”执行栖霞市食品安全抽检。经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原味火烧”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项目、“甜味火烧”甜蜜素项目、“地瓜面馒头”甜蜜素项目检验结果不合格。2020年12月14日,经报局领导批准,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当事人栖霞市老高面食店存在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2021年2月22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0.00元;
2.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上缴国库。
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壹拾元整(10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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