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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三十六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21-02-20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96

中国食品网讯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现公布第三十六批典型案件:
 
  案件一:石家庄市长安区乐仔果蔬店哄抬物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乐仔果蔬店开展调查。经查,该果蔬店销售大白菜等商品时存在哄抬物价的行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3500元。
 
  案件二:新河县书魁副食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新河县书魁副食店销售鸡蛋等商品时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5000元。
 
  案件三:唐山市海港区奕风尚购物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港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海港区奕风尚购物有限公司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港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6.5万元。
 
  案件四:邯郸市永年区小牛之家饭店未履行进货查验案
 
  邯郸市永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区小牛之家饭店采购食品时存在未查验供货许可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且复查时未改正。邯郸市永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饭店罚款1.2万元。
 
  案件五:衡水九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深州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衡水九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深州分公司存在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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