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行业资讯

正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21-01-24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74

中国食品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9类食品5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1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57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53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42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7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4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7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5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星林食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标称廊坊市清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刘宇明食品店经营的2批次鲜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燕丹华燕菜市场中心内刘景华经营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市苹果园华运诚小吃店使用、消毒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