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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1〕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1-01-13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52

中国食品网讯

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0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循化县街子驼泉调料坊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兰州尤苏福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恒味调味料,生产日期为2019-05-05,规格型号:90克/袋,经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4.98g/kg,标准规定为≤0.65g/kg。

  对抽检发现的该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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