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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21-01-10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879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71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冷冻饮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豆制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镇江市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销售的福瑞系列--京果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淮安市洪泽区永惠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上海金日医药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市律鑫保健品厂生产的鹿龟酒(配制酒)(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01-11、2020-09-15、2020-09-18)三批次产品,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三、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阴人民西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内蒙古宏发巴林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羊蹄,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徐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徐州复兴路店销售的标称福州黄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五、徐州市段庄农贸市场赵保民销售的昂刺鱼,诺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六、盐城市大丰区万润达超市销售的标称成武县鑫盛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阿婆(纯奶口味雪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七、苏果超市(海安)有限公司宁海路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苏海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八、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昆山店销售的标称宁波金鼎海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九、泰兴市嘉福大酒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十、南通市如东彤趣屋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军梦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肉松味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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