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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5期)

发布日期:2020-11-20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53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等13大类食品共82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09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水果制品4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42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5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抽检酒类83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41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5批次、豆制品2批次、茶叶及其制品131批次,全部为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东方东海道口榨油坊生产销售的纯正花生油(生产日期:2020-07-29,规格:1.6L/瓶),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东方东海尖峰海润百货超市销售的茄子,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海南群成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群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海南臻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片(生产日期:2020-08-10,规格:80克/包),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海口琼山凤翔市场蔡桂梅鱼摊销售的花蛤,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海口琼山陈显刚光鸡摊销售的文昌鸡,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儋州那大红旗市场林陈蔬菜店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七)儋州那大红旗市场学径蔬菜行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八)儋州那大红旗市场李二女水产行销售的沙甲,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九)儋州那大中兴市场许彩妃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十)三亚田独鸿港新贸城农贸市场陈海珠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一)三亚田独鸿港新贸城农贸市场陈海珠蔬菜摊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二)三亚第三市场许学章猪肉摊销售的猪后腿肉,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三)三亚金鸡岭市场张春笼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四)文昌锦山镇罗豆居农贸市场王辉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五)洋浦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六)洋浦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七)澄迈金江何科先水产鱼店销售的罗非鱼,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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