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综合资讯

正文

称“老诚一锅”商标被擅用,店铺被起诉索赔七万

发布日期:2019-11-11  来源:海淀法院网   浏览次数:1145

中国食品网讯

  因认为其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羊蝎子火锅品牌“老诚一锅”未经允许被其他店铺擅自使用在店面门头、菜单、店内装修装潢等位置,老诚一锅(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将北京王老三餐饮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老诚一锅(北京)公司“城一锅”、“老诚一”、“老诚一锅”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7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老诚一锅(北京)公司诉称,其自2004年成立至今,已经成为羊蝎子火锅的知名品牌。后老诚一锅公司申请注册成为了“城一锅”、“老诚一”、“老诚一锅”文字商标的权利人。

  经老诚一锅(北京)公司调查发现,北京王老三餐饮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店面门头、订餐名片、宣传海报、餐饮设施、菜单、餐具包装、店内装修装饰等服务场所、服务所使用的物品以及与服务有关的文件资料上均使用与上述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标志。在店内消费后的购物小票、票据上亦突出显示相关字样。

  老诚一锅(北京)公司认为,北京王老三餐饮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会导致相关社会公众对相关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会对“老诚一锅”的品牌价值产生不良影响。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害老诚一锅(北京)公司“城一锅”、“老诚一”、“老诚一锅”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7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