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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幼儿外出就餐误食有毒物质 商家仍在正常营业

发布日期:2019-01-16  来源:新京报网   浏览次数:846

中国食品网讯

      2018年12月16日,宁波金女士一家到怡乡春竹火锅店就餐,结果 15个月大的孩子因误食含有微毒化学物质二甘醇入院治疗。商家称此物质用作火锅燃料,不知为何进入食客使用的暖水瓶,宁波江北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
 
  幼儿火锅店就餐  误食有毒物质
 
  2018年12月16日,金女士一家在宁波市江北区怡乡春竹鲍鱼先生海鲜自助火锅日湖店(下称“怡乡春竹”)就餐,席间她让服务员准备了一个清水小火锅,给15个月的儿子木木(化名)煮些东西吃,“孩子刚吃了3只虾和一点牛肉,就又吐舌头又呲牙,我尝了一口锅里剩下的牛肉,又苦又涩,且口舌有刺痛感。”
 
  金女士找来店员, 被告知倒热水的暖瓶里“可能有酒精”。“我们当时没顾得上追究,赶紧带着木木去了医院。”在宁波妇女儿童医院,根据医生建议,金女士把木木放在医院输液排毒并进一步观察。
 
  12月19日,刚从医院回到家的木木从下午5点到晚上10点呕吐了8次,腹泻5次,“这些症状持续将近一周,去医院也没看出什么问题。医生说,孩子如果因中毒引起对肝肾的损伤,需要再等一等。”
 
  专业机构检测 暖瓶中含微毒化学品
 
  事后,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甬北市场监管所根据金女士的投诉将涉事暖瓶封存,于12月24日找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取样。
 
  今年1月7日,金女士拿到了检测结果报告,上面显示被检测物质为“二甘醇”,“测的样品中二甘醇(二乙二醇)的含量为10.7%(质量分数)”。
  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样品中二甘醇的含量为10.7%。受访者供图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二甘醇是一种微毒的可燃化学物质,误食后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肠胃道症状,这恰好与木木所产生的反应一致。
 
  目前,金女士向商家提出10万元赔款的要求,“商家应该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商家正常营业 等待保险公司介入
 
  昨天(1月14日)晚上,怡乡春竹鲍鱼先生海鲜自助火锅日湖店经理张先生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确有此事发生,事后他们对门店进行了自查,问询了服务员,也查看了摄像头,但二甘醇如何进入暖壶仍是一个谜,“倒水的服务员事先也不知道暖瓶的水有问题,只是一个正常操作。”对于金女士要求的赔偿,张经理暂不接受,“我们为每位顾客都买了公共险,保险公司会介入,赔偿肯定会有,但我们希望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
 
  截至发稿, 涉事商家还在正常营业。
 
  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今天(1月15日)下午,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钟女士回复新京报记者称,为进一步判定该店日常使用的火锅汤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018年12月20日,监管局委托宁波市食检院对该店日常使用的火锅汤料进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评价标准。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表示, 2018年12月19日和2019年1月7日曾两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2019年1月10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将该案及相关材料移送公安部门,调查结果还在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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