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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天津这2批次小磨香油、鱿鱼检出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8-10-1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556

中国食品网讯

  10月17、18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多期食品抽检信息,在第10号、12号抽检中,发现2批次食品不合格。

  据《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销售环节12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10号)》显示,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在销售环节组织开展了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饼干、豆制品等8类共128批次样品的抽样检验。经过检测,发现1批次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为天津市宝坻区惠仁副食品店销售的大辣卷卷鱿鱼,该产品检出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镉是水产制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水产制品中镉不合格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导致。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据《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销售环节4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12号)》显示,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在销售环节组织开展了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4类共48批次样品的抽样检验。经过检测,发现1批次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为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销售的小磨香油,该产品检出酸值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抽样单位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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