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该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抚州市食药监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12批次样品,合格10批次,不合格2批次。
抚州市食药监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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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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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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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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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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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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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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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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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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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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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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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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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绛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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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高新区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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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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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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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日期: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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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以Cd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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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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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以Cd计)||0.087 mg/kg||≤0.05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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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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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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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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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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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高新区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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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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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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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日期: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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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以Cd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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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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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以Cd计)||0.087 mg/kg||≤0.05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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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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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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