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安全 » 安全预警

正文

象山市场监管局:2批次糖果制品抽检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8-09-19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393

中国食品网讯

  9月14日,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5期)》。信息显示,8月,象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流通环节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婴幼儿乳粉、糖果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等 4类食品及相关产品2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象山汇银恒丰超市销售的莲藕糖港洲,亚硫酸盐(二氧化硫残留)检出值为0.72 g/kg 。标准规定为≤0.35 g/kg。检验机构为象山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象山汇银恒丰超市销售的马蹄糖,亚硫酸盐(二氧化硫残留)检出值为0.76 g/kg 。标准规定为≤0.35 g/kg。检验机构为象山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丹西市场监管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