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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证过期食堂仍继续营业 万宁市民族中学被罚款3.5万元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椰网   浏览次数:1121

中国食品网讯

      9月1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食药监管局了解到,万宁市民族中学因无证经营被罚款3.5万元。
 
  据介绍,万宁市民族中学位于长丰镇牛漏墟,该中学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已经过期,但依旧从事经营活动。9月14日,万宁市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中学进行行政处罚,没收人民币860元和处人民币35000元罚款;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5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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