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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通报营养餐变素面事件:4名责任人被处

发布日期:2018-09-14  浏览次数:608

中国食品网讯

  经调查核实,涉事小学提供的餐食确实存在与教体局要求的食谱不符的情况。

  关于商水县谭庄镇大曹小学9月12日午间供餐的情况回复

  2018年9月12日上午11点50分左右,大曹村两位学生家长发现当天午间供餐主食蒸面条,主菜为鸡架,配菜为豆角、洋葱,量均较少,与餐厅内张贴的食谱(馒头、鸡丁60克、炒西葫芦85克、包菜85克、蒜苔60克)不符。两位家长感到非常不满,随后拍视频上传到了微信群及微博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得知这一情况后,商水县组织县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与教体局安全办工作人员于9月13日早上8:30到达谭庄镇大曹小学供餐加工点核实情况。

  调查组主动联系发视频家长及村民代表。经查:9月12日谭庄镇大曹小学供餐点供应蒸面条和米粥,用鸡架、豆角、豆芽配菜,其中鸡架和蔬菜量少,与教体局要求的食谱(馒头、鸡丁60克、炒西葫芦85克、包菜85克、蒜苔60克)不符。

  对此,河南省教育厅、周口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员于9月13日下午到达商水县事发学校调查,并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情况,现场督办并作出指示。

  对此,按照商水县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管理办法规定初步处理如下:

  一、对商水县教体局主管安全的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谭庄镇中心校校长尚华民停职处理,给予中心校营养专干于留珍撤职处分,免去谭庄镇大曹小学韩基风校长职务。

  二、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郑州华康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点经营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商水县委、县政府要求商水县教体局接受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对待,立即对全县各个供餐食堂进行逐一全面检查,加强对各个供餐食堂的监管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全县师生吃饱吃好,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

  同时,商水县立即组成专门工作组进驻相关单位,对此事作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商水县谭庄镇大曹小学营养餐问题调查处理组

  事件回顾

  9月12日,微博网友@haitaode 发布视频,称河南某小学营养餐是半碗素面条,引发网友热议。视频显示,食堂的工作人员戴棉线手套,从一盆素面条中抓了一把,放在排队孩子的碗中。食堂墙上的公示栏标注了教育局规定的每日菜品,还明确了每个配菜的克数。有孩子将面条泡水后吃下。

  河南省学生营养办:确保4元膳食补助全部吃进学生嘴里!

  河南省学生营养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省辖市教育局、直管县(市)教育局、各试点县营养办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确保4元膳食补助全部吃进学生嘴里。

  河南省学生营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省辖市教育局、直管县(市)教育局,各试点县营养办: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信息公开,严守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底线,精准落实营养膳食补助和提高供餐质量,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坚持学生膳食的信息公示制度

  要按照教育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确保4元膳食补助全部吃进学生嘴里。为接受广大学生、老师、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4元膳食补助全部吃进学生嘴里,我办要求各试点县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各试点县营养办要督促所属学校,按照要求,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每周更新公示栏中的食谱、行情调查等内容。

  2建立完善食堂各类台账

  我办要求各试点地区统一制定了食堂大宗物品入库出库通用记录、食堂肉类入库出库记录、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与晨检记录、食堂首尝留样及销毁情况记录、食堂用具热力消毒记录、食堂用具化学消毒记录、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记录、食堂陪餐记录、学校食品安全控制要点督查记录等9类台账记录,各试点地区营养办要督促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严格按照记录表格建好相关台账。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各类台账表格的学习考核,使其明确规定的动作和要求并认真落实。

  3进一步规范食品留样制度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推荐使用圆形、带盖的小塑料保鲜盒),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留样柜)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按食堂留样标签印制。留样柜设锁专人保管,并按要求做好留样记录。

  4落实食堂管理精细化措施

  各学校要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坚持学校领导首尝制度和自费陪餐制度,第一时间掌握就餐食品安全和质量。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础性监督,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达到国家和省里规定的要求。要充分发挥家长、社会监督作用,落实学校膳食委员会不定期检查、公示制度,积极开展明厨亮灶推进工作,认真执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证校园食品安全。

  各试点地区营养办要高度重视、强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把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抓细、抓常、抓落实。结合本县实际,督促学校按要求加以落实。

  5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管理

  各区县要切实强化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管理。坚持按标准及时为学校划拨所需资金,加强学校使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监督,防止克扣、挪用和侵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严禁学校教职工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资金,要求学校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全额用于学生。

  6强化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民生工程,必须强化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的重点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地生根。各试点地区要充分发挥好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作用,定期开展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专项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挂账整改。省学生营养办将适时随机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专项督导,对试点地区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定期公布督导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直至落实。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

  河南省学生营养办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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