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安全 » 安全预警

正文

河北食品抽检通报:4批次不合格 虾蟹检出重金属超标

发布日期:2018-04-23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671

中国食品网讯

  23日,河北省食药监局通报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6类食品34批次样品,发现4批次食品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2批次虾、蟹检出重金属超标,分别为: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姜洪彬经营的三角蟹和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祥润水产销售处经营的皮皮虾。这2批次不合格产品均检出镉超标,检出值分别为2.5mg/kg、1.4mg/kg。

  镉是水产制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甲壳类鲜、冻水产动物中镉的限量应不超过0.5mg/kg。水产制品中镉不合格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导致。

  不合格食品中的马鞍山市五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澳氏牛乳蛋糕(奶油味)检出三项指标不合格,包括:纳他霉素超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于1;菌落总数超标。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纳他霉素在糕点表面使用时,残留量应<10mg/kg。而该不合格蛋糕中纳他霉素检出值为15.9mg/kg,超过标准规定。同时,该标准还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对糕点中的菌落总数规定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此外,平乡县康佳酱菜厂生产的玫瑰菜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0.21g/kg。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相关报道: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