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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批次食品不合格!苏宁易购销售的苏打水菌落总数超标

发布日期:2018-04-1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605

中国食品网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近期,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和食糖等6类食品395批次样品,有4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其中,苏宁易购销售的2批次苏打水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据悉,2批次不合格苏打水分别为光能苏打水(无汽)饮料和绵柔超纯苏打水(无汽)饮料,由重庆鸿兆标典食品有限公司出品、漯河市光能饮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在苏宁易购标典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重庆标典商贸有限公司)销售,2批次产品中菌落总数均超过了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一个饮料样品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CFU/mL。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等导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另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产品为线下销售。其中1批次为绵阳富临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大都会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光友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光友嫩肉粉,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03g/kg)高出23.3%。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如果使用过量,则会造成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食用淀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当不超过0.03g/kg。二氧化硫溶于水生成亚硫酸,亚硫酸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还会破坏食品中维生素B1,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另1批次为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东方宝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李,检出铅(以Pb计)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mg/kg)高出51.0%。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注:九制李生产日期为2017-8-8,应按照该标准执行。2017年9月17日,该标准被GB 2762-2017代替。)中规定,水果制品中铅的限量值不得超过1.0mg/kg。蜜饯中铅超标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或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料,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河南、广东、四川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广东、重庆、四川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相关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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