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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一食品公司生产问题月饼 被处5万元罚款

发布日期:2018-04-19  来源:西部网   浏览次数:1033

中国食品网讯: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4月18日,记者从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宝鸡一食品公司去年生产和销售的月饼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该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处罚款5万元。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监督抽检中,宝鸡永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9月4日生产的广式月饼(草莓)、广式月饼(哈密瓜)抽检不合格,抽检中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当日生产的28件共计98公斤月饼,已全部销售。

抽检发现问题后,该企业虽然采取了召回措施,但因该批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经销商处无存货,未召回不合格产品。

调查发现,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配料工私自添加食品添加剂、质检部门把关不严导致。针对出现的问题,宝鸡永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擅自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配料工予以辞退,并拟招聘有经验技术的专业人员,组织员工学习、培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宝鸡永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做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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