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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客隆在售食品菌落总数不达标,律师称应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日期:2018-04-11  来源:蓝鲸财经   浏览次数:677

中国食品网讯

  4月9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33批次肉制品样品抽检时,发现榆树市万客隆铁北路店销售的标称沈阳东方嘉益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味飘香脆皮肠(淀粉肠),菌落总数检查结果不达标。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告知生产企业所在地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营单位所在地长春、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蓝鲸产经记者致电万客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官网显示的电话询问相关事宜,对方在得知记者来意后,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短信咨询此事,对方称稍后给予回复,但是截止发稿前并未收到任何反馈。

  据悉,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因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原因造成。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万客隆超市作为销售平台,有义务确保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确保所售商品是安全的、达标的。如果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销售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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